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滁州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什么时候?相关内容,希望能够帮到大家。
本文目录一览:

滁州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什么时候?
各行各业对于高级人才的需求都在不断增加,于是就有一些考生想知道滁州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什么时候。目前很多学校开设有在职研究生的学习,不少考生想要就近学习,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都是有固定规定的,考生可以提前有所了解。
一、滁州是安徽省地级市,皖江城市带北翼中心城市、南京都市圈以及合肥都市圈核心城市。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与其他地区都是一样的,不过在职研究生分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硕两种学习方式。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是每年10月中旬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,11月进行现场确认,12月参加初试,通过初试的考生次年3-4月参加院校组织的复试,最终根据两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。
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:
(1)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。
(2)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。
(3)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,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。
(4)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,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。
(5)已获硕士、博士学位的人员。
二、同等学力申硕报名时间全年进行,申硕考试则是每年5月全国联考,3月在学位网报名。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,报名时间也不受限制,一般是全年进行,分为春秋两季。完成学业后满足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申硕考试申请硕士学位。热门专业有金融学、企业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等。
考研政策不清晰?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?院校专业不好选?点击底部官网,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,211/985名校研究生硕士/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:

滁州学院和安徽大学联培研究生本科来自那个高校
南京信息工程大学(滁州校区)。通过查询滁州学院官网显示,滁州学院和安徽大学联培研究生本科来自南京信息工程大学(滁州校区),作为安徽省名下的高校,滁州学院一直非常重视学科建设,2019年,经安徽省同意,滁州学院正式被增列为安徽省省级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,为了帮助滁州学院加强学科建设,尽早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。滁州学院(Chuzhou University),位于安徽省滁州市,是安徽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,是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“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”高校。

想从淮北师范大学转到滁州学院行吗 淮北师范大学和滁州学院同为二本、但淮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比滁州
焕发网(https://www.hfkaoyan.com)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想从淮北师范大学转到滁州学院行吗 淮北师范大学和滁州学院同为二本、但淮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比滁州的相关内容。
其实我感觉啊,淮师大比滁州学院要稍微好点吧,对于您的问题,我给您看一下一个文件吧,
简言之,最关键的问题是淮师大同意您转出,滁州学院同意接收,更多的呢,你登陆一下安徽省教育网和安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,更详细的了解一下。
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,望采纳,谢谢。
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确认暂行办法
为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
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因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,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,可以申请转学。
第二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,不得转学:
(一)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;
(二) 由招生时列入下一批次录取的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,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;
(三) 招生时按特殊要求提前批次录取的;
(四)
招生时确定为定向、委托培养,以及“专升本”、“注册制招生”、“预科班”的;
(五)
“五年一贯制”、“三•二分段”、对口招生等不同招生类别之间转学的;
(六) 实行学年制的,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以上,以及实行学分制其学分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二分之一及以上的;
(七)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的;
(八)应予退学的;
(九)无正当理由的。
第三条
学生转学按下列程序和办法办理:
(一)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,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,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确认后,可以办理转学手续。
(二)本省高校学生向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校转学的,应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,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,商转入学校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,可以办理转学手续。
(三)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校学生拟转入本省高校学习的,应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,先经转出学校所在地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,再由转入学校报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,方可以办理转学手续。
第四条 学生转学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 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(确认)表;
(二)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(包括学籍变动情况);
(三)载有学生本人基本情况的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审批表、拟转入专业的最低分学生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审批表(复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)。
(四)外省高校转入的,应提供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确认意见。
(五)有关证明材料包括:
1、因患病转学的,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。
2、如“确有特殊困难”转学,应提交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。
第五条 办理学生转学除确因特殊困难外,转出与转入学校不得在同一城市。
第六条 学生转学一般在每年寒假和暑假期间办理确认手续。
第七条 学校应做好学生转学条件审核工作,不得受理不符合本规定的材料,更不得上报不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材料。
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,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、专科教育的学生。研究生转学可参照此规定执行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原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与转学暂行办法》(教学[2002]004号)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。
焕发网以上就是焕发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,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,请关注焕发网。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焕发网:
www.hfkaoyan.com免责声明:文章内容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。